宜章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电话:0735-3769009
宜章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办理场所的柜台、客户服务热线(综合科:2223803;归集支取科:2247122;个人贷款科:2225932)、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客户服务中心(http://www.czzfgjj.com.cn)、宜章建设银行ATM机等。
附: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试行)
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支取科(简称“归集支取科”)、县(市、区)管理部(简称“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5、缴存单位银行付款账户预留印鉴卡复印件;
6、单位介绍信原件;
7、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归集支取科(管理部)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开户汇缴清册;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归集支取科(管理部)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归集支取科(管理部)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归集支取科(管理部)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区域内转移。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转移证明;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区域内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同城转移不超过2个工作日,区域内转移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六)账户合并
同一单位重复给职工开设的账户或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一个职工在单位有多个公积金账号的,需进行账户合并。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八)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同上或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或者委托受委托银行从单位账户扣划汇缴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进账通知、托收单);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2、委托银行扣划汇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与管理中心、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协议-受委托银行于约定划款日划款。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十)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有管委会授权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管委会授权的,为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二、提取服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调离本市的;
5、离休、退休的;
6、出国、出境定居的;
7、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归集支取科、管理部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提取人持本人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卡,填写完整的《郴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审批表》、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夫妻双方同时提取的,应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和商品房预告登记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调离本市的,提供调令、户口迁移证。
5、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6、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月供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上一年度至支取日还款证明;下一年度支取时,只需提供上年度支取时中心返还的支取单回执及还款证明(一年提取一次)。
<宜章房产网|网站域名:www.yizhangfc.com|宜章房地产新闻门户网
宜章楼盘二手房信息平台,按Ctrl+D快速收藏本站,请记住网址并发给宜章老乡分享哦!
宜章房产网 - 关注宜章房地产发展与城市建设